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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实验实训中心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公示

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决定推荐教师教育实验实训中心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727日-29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潘帆联系电话:86598089,15825623363(663633),邮箱:923610659@qq.com。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