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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巡查队指导老师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为学校的发展与全校师生的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提供安全的实验室环境,特成立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巡查队。
    巡查队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现需要选聘指导老师若干名,每学期每位老师负责2次左右的巡查队指导工作。
    选聘要求:热爱实验室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优先考虑实验技术人员或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的老师。
    
各学院选聘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选聘老师人数
1
商学院
1
2
教师教育学院
2
3
体育学院
1
4
音乐学院
1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1
6
数学学院
1
7
物电学院
2
8
化材学院
2
9
生环学院
2
10
机电学院
2
11
建工学院
1

    请各学院于3月28日前将推荐的老师名单(模板见附件)及老师的个人单寸照片2张(制作巡查证用)递交给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515A,联系人:陈淑洁,联系电话:86590296(770296),老师名单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40384272@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