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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的有机整体。

二、推荐对象与数量

根据《温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4251号)文件精神,我校拟从校级虚拟仿真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中,遴选推荐1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三、遴选程序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工作着重考察资源的适用性、原创性、导向性以及开放共享的水平和能力。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会评。

四、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1份)。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电子材料: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容量不超过10M)。

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文、实验教学成效和成果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尺寸为1280×720、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文件不超过200M,刻成光盘)。

4.网站材料: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完善原有的中心网站。网站上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支撑材料、视频材料、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访问途径,整体能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57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至教务处,联系人:陈小林,联系电话:66651286682531;材料1和材料2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cxl@wzu.edu.cn;视频材料请于96日前完成后报送教务处;网站请于201596日完成制作更新。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5616

附件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