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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准确掌握学校资产的总值、数量、结构、使用等情况,做到资产账物相符,为资产的科学配置、处置提供基础数据,决定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请广大教职工给予配合,请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共同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对象为2015年2月28日前购置、入账、投入的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软件和低值品等。

二、具体实施过程

(一)自查阶段:3月13日- 4月14日

各单位资产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清查的领导工作;资产管理员负责具体清查工作。按照 “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核实本单位所有资产状况,特别对部分当前不使用的闲置设备,要核查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

1、逐件盘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认真仔细进行资产账物核实,并填写《资产清查自查表》。在清查过程中,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并填写《有账无物登记表》;对有物无账的资产需要填写《有物无账登记表》。

2、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资产管理综合平台 “领用人”和“存放地”信息,或填制调拔单。

(二)抽查阶段:4月15日- 5月31日

1、全校所有资产进行抽查;

2、重点抽查跨单位人员变动和退休、离岗休养、调离、其他变动人员个人名下资产。

(三)总结反馈阶段:6月1日- 6月15日

1、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纸质文档请签字确认交国有资产处存档,作为下一次清查工作的基础数据;

2、在全校公布抽查结果。该结果将为各单位与个人的评奖评优、年度考核、资产配置等提供依据。

国有资产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