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和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在温高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新一轮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建设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实验中心应连续使用时间3年以上,独立学院推荐的实验中心必须为独立学院全额自有固定资产,已经列为市级及以上资助对象的实验中心不得申报。
(二)实验中心应是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中心和学科综合实验中心。
(三)实验中心应充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切实改革教学与管理方式,增强开放力度,覆盖范围广,学生受益面大。
(四)实验中心的场地、硬件设备、师资队伍和管理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具有先进的理念,特色明显,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认可。
二、材料上报
(一)各申报单位填报《温州市本科院校示范实验中心建设点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
(二)请学院于4月22日前将以上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jwcsys@wzu.edu.cn;纸质材料报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401B室)。联系人:王峰,电话:86595081。
附件:1.温州市本科院校示范实验中心建设点申报书
2. 关于开展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和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15日
附件2:
关于开展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和示范实训基础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
建设点(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