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计财处通知,2016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经费预算开始制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勤俭节约,按需购置”的原则。各学院根据下辖实验室(中心)建设规划,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各级各类财政资助项目建设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本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2、“统筹兼顾、保证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设备购置计划应优先保证量大面广的基础性教学需求,重点投入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专业特色密切相关的专业性教学需求,兼顾契合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前沿需求的前瞻性教学需求。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直接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部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
三、申报要求
1、2016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全校安排预算额度为920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分为学院自主建设部分和学校重点建设部分,
2、学院自主建设部分,此部分由学院根据自身需求编制计划,各学院控制额度见《温州大学2016年各学院本专科教学仪器设备学院自主建设部分控制额度表》(附件一),各学院可按控制额度上浮10%编制计划,其中60%经费额度必须用于报废更新设备购置,填报《温州大学2016年度本专科教学仪器设备计划清单》(附件二);
3、学校重点投入部分,此部分为学校安排重点投入部分,各学院根据下辖实验室(中心)建设规划、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各级各类财政资助项目的建设需求,提出申请,填报《温州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三);
4、因市财政局加强了预算执行监管力度,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做好仪器设备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的查询核对工作,以免因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正常采购;
5、各学院(部门)将2016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实验室(中心)为单位进行汇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各学院(部门)汇总《温州大学2016年度本专科教学仪器设备计划清单》和《温州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后,打印一式两份,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南校行政楼401B室),电子版请发送至26253195@qq.com,联系人:王峰,电话:664880、86595081;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6月5日前上报。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
附件一:温州大学2016年各学院本专科教学仪器设备学院自主建设部分计算额度表
附件二:温州大学2016年度本专科教学仪器设备计划清单
附件三:温州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