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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根据温州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验室的特殊性,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实验室消毒设施配置。因实验室场所的特殊性,室内消毒不适宜使用消毒液喷撒消毒,国资处根据各学院实验室数量统一采购移动紫外线消毒灯,配置到各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验室情况统筹使用。

2、实验室使用和消毒要求。各学院要在开学初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紫外线消杀;进行实验时,打开门窗,保持实验室空气流通;实验教学过程要有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场;实验教学活动后及时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记录表由各学院自行打印并挂在实验室门口显眼位置(见附件1);学院做好实验教学活动值守和实验室消毒督查工作;国资处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3、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国资处统一制作实验室使用和疫情防控要求标识(见附件2),分发到各学院,各学院统一粘贴在各实验室入口1.5米高的醒目位置。第一响应人为本学院副书记,学校医务室电话:15325517263,学校防控办电话:13858891138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