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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平台):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办学规模在不断扩大,对我们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各学院和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完善硬件设施配置,规范日常管理,认真部署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按照通知附件检查表条目要求,逐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罗列出隐患清单,落实整改的时间和责任单位,要一一整改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请各学院、实验室于12月9日前,按照附件表格条目完成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国资处(《温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领导签字后,一份交国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515A),另二份由学院及实验室留存)。联系人:温梦馨   电话:86596055776055  611495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1日